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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校逐园逐生筛查乘车安全 |
校车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停用 | |
-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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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0日讯 (记者孟君)20日,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继“11·16事故”后,教育部门迅速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逐校逐园逐生对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用维修。 根据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刻吸取“11·16事故”的惨痛教训,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逐校逐园逐生对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 对农村贫困地区、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安全。 其中,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 此外,当前正值冬季来临,火灾等事故进入高发、频发期。全市要高度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冬季采暖安全工作,确保使用煤炉采暖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排烟管道畅通、无泄漏,确保学生上课和夜间休息期间采暖设备有人看管,防止发生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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