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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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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0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郝建明 程贵刚 记者王晓)沂水县圈里乡某村的于某专偷本村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在邻居和亲朋好友家盗窃现金及存单等物,总价值14000余元。 10月31日下午,圈里乡某村一名群众报警,称其家中现金、电动车等被盗。民警勘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由房入院实施盗窃,得手后打开大门将电动车推走,嫌疑人应熟悉受害人家中情况。 经深入工作,本村无业青年于某被纳入侦查视线。有群众反映,案发后曾经看到,于某骑一辆电动车从受害人家附近离开,其所骑电动车与被盗车特征一致。 于某常夜不归宿,居无定所,民警几度抓捕均扑空。11月19日夜间,民警发现于某潜逃回家,迅速出击,将于某当场擒获。 经讯问,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认自2010年腊月以来,多次窜至本村于某某、靳某等家中,盗窃现金及存单等物,总价值14000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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