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1年11月21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11月20日讯(通讯员 张强 记者 吕增霞) 11月18日至19日,针对市民和部分道路客运经营业户举报反映家庭自用车在汽车总站及附近区域参与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现象,东营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联合汽车总站派出所对从事非法营运“黑出租”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仅两天时间内,在车站及其附近区域查实12辆(包括轿车、面包车)私家车存在非法营运行为。这些车辆大多数车况较差,超载运行,有些甚至将座位改装或是拆掉。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市民,非法营运“黑出租”驾驶者大多未接受过正规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学习,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等纠纷,乘客投诉无门。非法营运“黑出租”劫财劫色、敲诈勒索时有发生,乘客人身权益无法保障,因此,希望市民能自觉抵制“黑出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