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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先缴纳10%的利息
一个短信骗走3万
  • 2011年11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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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陈新 通讯员 刘小海 李进) 因急需用钱,泰城一市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联系短信贷款,被“轻而易举”地骗走3万元。
  19日,财源派出所接到泰城一家科技公司老板张某的报警称,他被骗走3万元现金。经了解,张某近段时间公司扩充业务,急需用钱。正在发愁之际,一条写着“提供贷款,黑车出售,各类证件。”的短信吊起张某胃口。张某知道短信可能是骗人的,但因急需钱,他冒出一个想法:打电话试试,说不定真能贷出钱来。
  张某根据短信内容与对方取得联系,接电话的是一名女子,操南方口音,张某称自己需要贷款30万元。女子称贷款可以,而且不需要任何实物抵押,但必须先缴纳10%的利息。女子称他们的办公地点在泰安某假日宾馆,张某说要去找她,女子让张某先把利息打给他们再过去。张某没多想就到银行汇款。汇款后,该女子称,让张某等着他们财务部的刘经理为其办理贷款手续。几分钟后,刘经理让张某准备9万元作为验证资金,验证完资金后一并发放贷款。张某感觉不对,要求对方退还预缴的利息,对方却扣了电话。
  感觉事情不妙,19日,张某来到财源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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