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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鞭炮上火车被抓 |
| 民警询问时发现,当事人所带鞭炮竟是偷的 | |
- 2011年11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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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11月20日讯(记者 冯琳 通讯员 王明军) 20日,在威海发往汉口的K1066次列车上,农民工常某携带一挂1万响的鞭炮,被列车乘警当场查获并妥善处置。乘警告知常某其行为属携带易爆危险品,常某表示鞭炮是他从所在单位偷的,准备带回老家留着儿子结婚用。 20日中午12时许,K1066次列车刚过乳山站。乘警开始逐个车厢进行“三品”检查,在16号车厢发现一个50多岁的男性乘客见乘警后神色及行动诡异。乘警发现该男子随身携带一个蛇皮袋,开包发现里面藏有一挂1万响的鞭炮。该男子见状,焦急向乘警辩解,“儿子马上结婚,家里没有钱,我在建筑工地打工,以前楼房封顶时剩下的鞭炮,我偷着拿了一挂。” 据了解,该男子姓常,在一个月前,他所在公司举行庆典时,想到儿子马上快要结婚了,便偷偷地藏了一挂鞭炮。这次,常某在包里顺便把一挂鞭炮裹在被子里给带上了火车。列车乘警表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违反规定,携带爆炸危险品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的,要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鉴于常某是一名农民工,而且确实不知道《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又加之其认错态度较好,乘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当场没收了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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