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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从出厂到医院加价65倍
3毛钱注射液医院竟卖21元,各方利益均沾致药价虚高
  • 2011年11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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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央视、中青报等消息 出厂价为每支0.32元,医院零售价为21.26元,中间利润竟然高达6500%以上。一些地方常用药品出厂价和医院零售价之间存在巨大差价。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20日对高药价进行调查。专家指出,之所以形成这么高的利润,一个重要原因是药品招投标的中标价定得很离谱。
  此外,医药代表、医药公司、医院、医生利益均沾的模式是药品招投标过程中的“潜规则”,只要这个“潜规则”不改变,药品中标价就很难回归到合理范围。
  央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常用的药品中标价比出厂价高很多。记者随机选取20种常用药品,结果发现这些药品从出厂到医院中间利润都超过了500%。
  多位医药行业从业人士反映,药品的超高利润在业内绝非个别现象。
  业内人士提供了一些药品价格目录,涉及上百家药厂的上万种药品的出厂价和医院零售价。一些治疗肺炎、胃炎和止痛的常用药品,从出厂到医院零售的中间利润都超过了400%。最离谱的两种药利润分别超过3400%、6500%。
  后经记者调查核实,业内人士提供的上述价格基本属实。
药价水分产生过程
正常情况下 药价产生过程
  第一步:厂家把成本算出后报到国家发改委物价司或各地物价部门,由其根据申报成本核算及市场实际情况,确定一个“最高零售价”。
  第二步:此后,由各省的卫生厅主持招标,产生一个“省级中标价”。

  第三步: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顺加15%,形成“医院零售价”,这15%的加成,就是留给医院的利润。
  举例来说,如果物价部门给某款药品定了最高零售价是15元,某省进行招标后,中标价为10元,那么该省此药的医院零售价为11.5元。这1.5元就是医院的合法利润。

“潜规则”情况下 药价产生过程
  药品投标和定价的工作并不是由药厂来运作的,而是由专业的医药代理公司负责操作。
  医药公司会考虑药进入医院以后经历的每个环节、每个科室、每个医生需要得到多少利润,把这个价格加上后形成招标价格。
  在药品中间利润分配过程中,医药代理公司、医院、医生等各个环节的分配比例基本是固定的,只有抬高中标价,从而抬高中间利润,各个环节才能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

  医院除赚15%的合法利润外,还有更多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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