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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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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马媛媛 通讯员 王丽萍)临朐县一男子肇事逃逸三年后自首,21日,据公安部门介绍,该男子三年前醉驾出现交通事故,致使对方重伤,近日,他在家人的陪同下自首。 据介绍,2009年1月20日20时15分许,临朐县城关街道驾驶人高某(男,29岁)醉酒后驾驶鲁CK6**7号面包车沿站前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临龙线032号线杆处,与对行的马某驾驶的鲁VS4**6号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马某受伤。2009年2月4日,经临朐县公安局鉴定马某之伤情属重伤。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高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当高某得知马某的伤情和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的消息后,害怕承担赔偿责任闻风逃逸。 据办案民警介绍,他们曾多次到高某家中对其传唤,却始终不见他的踪影。鉴于高某逃匿在外“1.20”交通肇事案一直未能结案的情况,2009年2月17日,临朐县公安局将高某某列为网上逃犯。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强大的清网追逃行动期间,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东城派出所对尚未到案的网上逃犯,一一落实包靠责任,成立专案组,细化追逃措施,并对高某等网上逃犯展开强大的追逃攻势。 据介绍,逃走后的高某在外东躲西藏,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良心难安。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追逃声势和压力,在家人的一再劝说下,高某终于幡然悔悟,2011年11月10日,高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临朐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高某被临朐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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