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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车驾驶员须3年安全驾龄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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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1月22日讯(记者 姬生辉) 近日,济宁市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进行集中检查,并要求接送学生车辆应是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7人的载客汽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经检验合格,车辆驾驶人员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租用拼(组)装车、报废)车等接送学生,不得使用拖拉机等接送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注意了解学生私自搭乘非法运营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并及时通报公安、交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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