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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联手整顿非法校车 |
| 同时开通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 |
- 2011年11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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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1月22日讯(记者 张冬梅) 2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清理和整顿非法接送学生的校车,滕州市公安局和滕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对非法校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实行举报有奖,奖金一般为300至500元不等。 据了解,市民举报的内容包括:学校非法自备校车、不具备营运资质接送学生的车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以上车辆所属镇街、学校幼儿园名称、车牌号码、车辆类型、驾驶人、行车路线、接送学生时间等信息。 学校接送学生的专用校车应该喷涂全省统一的外观标识,即车体颜色为黄色,车头前面有“校车”字样。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10人的专用校车,至少设置一个照管人员座位,每个座位都安装安全带,至少有两个应急出口,每个应急出口处应在车内标识“应急出口”字样。而且,专用校车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员险,驾驶员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个积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旦市民发现有不符合专用校车规定的接送学生的车辆,即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滕州市教育局和滕州市公安局举报。 滕州教育局的举报电话和邮件分别是5501329、jyj5501329@163.com;滕州公安局的举报电话和邮件分别是110、5685923、5685910、tzjj122@163.com。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线索相关部门将派专人进行现场查证,经查证属实的,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确定奖金数额。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实行实名举报,限于举报的第一人,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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