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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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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李先生向记者反映,前几天他在沂南县人民医院复印病例,3张A4纸病例被收取了10元费用,他对此项收费颇有异议。“复印2张也是10元,3张、4张、5张都是10元,比市场价高出好几倍,在复印店里每复印一张A4纸病例只需要三四毛钱。每天医院里有那么多病人需要复印病例。这项收费到底合不合理?有没有相关规定?”李先生说。 记者采访了沂南县人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他介绍说医院复印收费是依据《医疗机构病例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至于3张收10元钱,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复印病例不仅仅是单纯的复印,医院还要找专人对病例进行管理,还要承担责任。 记者咨询了临沂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说临沂市物价部门没有对此项收费进行过批复,医院可以参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每份病例收取4元的管理费,每张纸收取0.6元的复印费。 工作人员称,如果市民发现医院收取复印费过高,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举报投诉。 记者 崔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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