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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作坊造出“名牌”电动车 |
| 齐河工商取缔一非法电动车组装点 | |
- 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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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 王衍 通讯员 冯晓清 王伟卓) 近日,齐河县工商局潘店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市场巡查时,在该镇一个偏远的村子里,发现一个电动车“组装”点,立即进行查处。 该组装点临近国道309公路,前面是一门头房,后面的院子一侧有一彩钢瓦搭建的棚。有三名工人负责组装电瓶车。现场停放着组装好的17辆电动车。执法人员仔细观察组装好的电动车,发现车上没有商标、合格证和厂址等相关信息,紧靠电动车的纸箱上散落着几十套名牌电动车的商标和合格证。执法人员询问在场的组装工人电动车是啥品牌,工人回答老板还未让他们贴电动车的品牌。 经调查,“老板”李某曾经经销过几年电动车,发现电动车行业的利润比较大。从今年9月份起,租赁一座靠马路的闲置院落做起了非法组装电动车的买卖。李某从淄博、章丘等地的市场上买来电动车配件和商标等,雇用工人将散件组装成整车。贴上名牌商标后,销售到齐河、聊城等地。 经检查,涉案的电动车大部分零件不合格。执法人员介绍,零部件必须取得与安全和环保有关的3C强制认证。对于整车,国家还有21项强制标准。私人作坊不具备这样的实力。至查获时,组装和伪造厂名的电动车已经销售出去23辆,获利万余元,已经组装的17辆整车及零部件被当场查封。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按照国家规定,电动车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检验才能进入市场。拼装电动车用的配件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相关技术储备,根本无法保证整车的质量和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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