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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新农保提前实现全覆盖
截至11月底,60岁以上农村居民全部实现老有所养
  • 2011年11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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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1月23日讯(记者 白雪岩 通讯员 陈聪 腾生) 枣庄市自2009年开始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目前全市391.04万人口共同实现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截止11月底,枣庄市将提前半年对所有60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实现老有所养。
  23日,记者在市中区齐村镇杨岭村看到,几位老人正在村头一家超市的POS机上刷卡领取养老金。79岁的村民杨思英将银行卡交给超市老板,超市老板随即在POSE机上帮老人进行了养老金的转取,然后将两个月的养老金和交易凭证交到杨思英老人手中。
  市中区农保处副主任王艳告诉记者,2009年6月,市中区齐村镇的杨玲村被定为全国发放新农保的试点村,全村130名60岁以上的老人率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今年为加快新农保全覆盖的工作进程,枣庄市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让新农保这惠民政策普惠到每一位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
  截至今年11月底,枣庄市39.36万名60岁以上农村居民,全部从2011年1月起领取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全市138.38万名16岁至59岁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4%。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振介绍,枣庄市拥有城镇户口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71.5万人都有劳动保险。
  枣庄参考新农保,出台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政策中提出,从今年7月起,年过60岁的城镇居民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补助30元,重度残疾人政府代缴保险费。全市财政每年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支出达到2.9亿元。
  为确保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市直部门的相互配合下,经过短短两年的时间,实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前半年完成省政府分配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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