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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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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1月23日讯(通讯员 李福伟 记者 马明) 11月23日,滕州市北辛派出所会同刑警一中队破获一起以能托人上名牌大学为幌子,骗取他人36万余元的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史洪系滕州人,2010年3月份,受骗人路军通过朋友认识了史洪。两人聊天中,路军称自己的儿子学习成绩不好,想托人到名牌大学上学。听到路军的想法后,史洪趁机称自己认识某大学的领导。如果路军愿意花钱,他可以托人让路军的儿子到该学校上学。 随后,史洪让路军拿出10万元,让他去北京找有关领导打通关系,为了能让儿子上名牌大学,路军丝毫没有犹豫便从银行取出10万元交给史洪。之后,史洪又以各种理由向路军要钱,一共索取现金36万余元。 刚开始的时候路军找到史洪询问孩子什么时候能去上学时,史洪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辞上学时间。最后史洪却突然失踪了,手机也已停机,介绍人也没了踪影。此时,路军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目前,史洪以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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