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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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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出时不再担心车被偷,是很多市民的愿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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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4日热线消息 (记者 李强 徐升)连日来,本报对临沂人民广场及周边电动车被盗进行了关注。不少读者提出,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社会学家则认为,来自政府、司法机关以及市民本人的多方面社会监管,才是最有效的方式。 10月底,市民刘先生的电动车被偷了。他觉得再买辆新的不合算,就去二手车市场买了辆电动车。“花七八百块钱就能买辆不错的电动车。”刘先生说,他听常年买卖二手电动车的人说,本地收车一般要确保不是赃车,要有发票等手续,小偷偷车后一般不会在本地销赃,在临沂偷的车一般都销赃到外地了。 记者了解到,临沂尚未出台相关的电动车管理办法。电动车无需挂牌、不用登记,一旦被盗、被抢,警方很难查办。此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逃逸,也很难追查。 市民朱女士说,她经常到人民广场周边购物,停放电动车也提心吊胆的。“希望公安部门能对人民广场、以及市区内的商超周边的停车点加强治安管理,这样我们市民出门购物也能放心。”朱女士说。 如何有效杜绝临沂人民广场附近电动车被盗?记者就此采访了临沂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郭星女士。 郭星表示,现在丢车的现象的确比较普遍,已经成市民非常头疼的问题之一。出现这一现象,与政府、司法部门监管缺失,以及市民自身防范意识过低等有关。 郭星说,对眼下这种偷盗行为,各方面应该进行全面的社会控制。来自政府、司法部门的,如城管、公安部门,要联合起来,形成一种正式的社会监管网络,加强对人流密集区域的监管。 目前,与电动车相关的规范、条例等的制定有所欠缺,所以要做到全面监管可能还有一定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方面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在丢车现象较多的地方设置有人看管的停车场、看车处等设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丢车。 与此同时,丢车越多的地方,应该是人流越密集的地方。广大市民、志愿者等群体,在发现偷盗行为后,自发地或者有意识地跟公安部门及时取得联系。这样做会有很大的机会将偷盗者抓获,并能起到警示效果。 郭星表示,市民的防范意识差,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今后停车时,最好把车停到有人看管的场所,也可以更好地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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