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参池倒塌砸死工人老板称法院判赔才赔
  • 2011年11月25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1月24日讯(记者 姜萌 赵壁) 胶南市大场镇一个在建海参池,注满水试漏期间墙体倒塌,一名工人被断墙埋住不治身亡。但直到24日,事发12天以来,死者家属既未得到赔偿也没有得到说法,海参池的老板称,法院判他赔偿才肯拿钱给家属。
  胶南市大场镇是青岛著名的水产养殖基地,附近社区的居民都在这里打工。13日早晨6时40分,44岁的夏玉华像往常一样从家骑摩托车到离家10公里以外的海参池工地干活。当天上午7点,他到达海参池工地后,为刚搭建好几天的海参池大棚外墙抹水泥,不料注满水试漏的海参池墙体瞬间倒塌,将夏玉华埋住。十几名工友找来两根木棍撬开墙体,9点才将他救出送医,此时他早已昏迷。夏玉华的妻子接到电话时正在家中准备午饭,得知丈夫出事后,她赶紧赶到医院。到了医院她发现丈夫满身是伤,口鼻处大量出血,胳膊、腰和腿全部压断了,人已经离世了。
  据了解,发生事故的在建海参池主体刚建成四五天,事发前一天下午,老板胡某一次性给长9.5米、宽5.5米的池子注满了水。而按照当地建造海参池的通行办法,即使是在夏天温度很高的时候,海参池子也得晾晒20多天后才能注水试漏,而且得分多次逐步注满池水,不能一次性将池水注满。胡某头天将池子注满水,第二天池边的围墙就倒塌,将正在干活的夏玉华埋在墙下。
  “事发当天,胡某到医院门口站了一会儿,没有给任何说法就走了。”夏玉华的妻子说,他们认为事发海参池还未过凝固期,胡某就不合常理地一次性注满池水导致墙体倒塌夺走丈夫的生命,因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夏玉华刚上大一的儿子夏春超告诉记者,母亲没工作,父亲打工的收入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需要养活全家老小。夏玉华去世后,他的家属就赔偿问题询问了律师,并向胡某提出赔偿各种损失共计79万余元的要求,但是胡某并不同意。
  24日,记者联系到身在河北的胡某。胡某称,他希望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件事,如果法院认为他有责任判他赔偿他才能付钱,而夏玉华的家属迟迟不提起诉讼,他没有理由付钱。但是夏玉华的家属认为,他们没钱跟胡某打官司,希望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