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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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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4日讯(记者 李宝然 通讯员 马新亭 王海婷 石勇) 因非法生产地沟油数量巨大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丁某还是负案在逃六年的强奸犯罪嫌疑人,于是向日照开发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检察院近日以涉嫌强奸罪将丁某批准逮捕。 2005年7月,丁某在莒县长岭镇一瓦厂打工,与工友丁某某其他三人一起吃饭并喝了大量啤酒,酒后四人预谋将同厂一名女工强奸。后由丁某某强行将该女工带至玉米地,四人轮流将该女工强奸。 案发后,丁某某等三人被抓获并分别被判处十年、九年、九年有期徒刑,而丁某一直负案在逃。逃亡期间,丁某隐姓埋名,从2009年起到日照市开发区小岭村非法生产地沟油,三年共获利二十余万元。 因非法生产地沟油数量巨大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丁某还是负案在逃六年的强奸犯罪嫌疑人,于是向开发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11月15日,日照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丁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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