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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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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赵兴超) 说借五万八千元做工程生意,很快就归还,如今已过一年半,却听说钱被用作放贷,怎么也要不回。遇此烦心事的市民张先生,拿着借条要债无门。 24日,已经要债一年半的市民张先生,面对借债人的躲藏和推脱身心疲惫。张先生说,2010年4月份,曾在同一家酒店工作的同事胡某找到他,说在甘肃接到一个建筑工程,需要购买一台混凝土泵车,资金有缺口想借点钱,事后按银行利息的4%偿还。“考虑到做工程很赚钱,我们又共事很长时间,她这人还比较实在,我就借给她5万8千元。”张先生说。 2010年8月份,张先生找胡某要钱,胡某以自己的钱也被朋友借走未还为由,请张先生再等几天。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一年多。期间,张先生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讨债,对方都以“过两天就还你”“再多等几天”推脱。今年10月份,胡某开始不接张先生电话,不回短信。张先生说,他多方打听找到胡某在虎山路某小区的家,胡某丈夫称“这事与我无关,你找胡某去”将张先生推出家门。 24日,记者多次拨打胡某电话,无人接听。胡某老公刘某告诉张先生,胡某借钱一事他没参与,并称胡某借钱放贷,并不是所谓购买泵车干工程,过两天她就从新泰回泰安,到时再说。 “每次他们都这么说,我不能再等了,我老婆生病还在医院急需用钱。”张先生说。张先生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追回自己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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