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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潜逃一年后被警方抓捕
  • 2011年11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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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1月24日讯(记者 徐萌 通讯员 陈德浩) 22日,枣庄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将在逃一年的交通事故逃逸当事人闫某抓获并刑事拘留,截至目前大队交通逃逸事故案件已全部侦破,“清网行动”工作收到了显著效果,有力震慑了在逃罪犯。
  2010年10月13日,泰安市宁阳县驾驶员闫某驾驶一辆轿车,在京台高速公路枣庄段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车内1名人员受重伤。案发后,肇事者闫某逃逸,办案民警在多次前往其住所实施抓捕未果后,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清网行动”开展以来,警方多次联系当事人闫某家属劝其投案自首,其家属均称找不到此人。2011年11月16日,高速公路大队副大队长时鑫、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钟峰及2名薛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赶赴泰安市宁阳县当事人家实施蹲点、秘密侦查等措施,历时48时未发现当事人踪迹。
  办案民警决定对其亲属进行梳理排查,11月20日,民警在对其女友家进行蹲点时发现闫某正欲驾车出行,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抓捕,并将其带回高速公路大队。抓回闫某后,民警立即展开讯问等工作。目前,闫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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