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1年11月28日
作者:
-
【PDF版】
|
|
|
|
|
一、维修资金谁管? 业主大会成立前,或业主大会未决定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维修资金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并按规定委托商业银行为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专户。 开立的维修资金专户,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二、什么样的业委会能管理维修资金? 业主委员会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在区房产管理部门指导下拟定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明确拟委托的账目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管理经费来源; 2.公示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管理经费来源等事项; 3.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未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须补交后方可参与表决。 三、动用维修资金要走啥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同意),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在物业区域明显位置公示。 没有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委托相关单位或区房产管理部门,在各社区设立的房屋维修便民服务站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须经有利害关系的、占已交付使用房屋面积和户数2/3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业主委员会持相关资料,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维修资金支用申请或备案手续。 3.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工程预算资金的70%划转至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业主大会开立维修资金专户的,由业主委员会通知专户开户银行。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签署验收报告,并对工程决算进行审核。 5.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对验收报告和审核证明核实后,通知专户管理银行拨付扣除合同约定质保金后的剩余款项;业主大会开立维修资金专户的,由业主委员会通知专户开户银行。 四、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怎么用? 屋面防水严重损坏、电梯因故障停运、消防系统故障等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时,维修资金使用按以下程序办理: 1.维修资金移交业主大会自主管理前,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相关单位将经居民委员会核实的维修项目情况说明和维修方案,报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组织维修。 2.维修资金划转至业主大会维修资金专户后,业主委员会将经居民委员会核实的维修项目情况说明和维修方案报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备案后,立即组织维修。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持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划转维修资金手续。 据《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