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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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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马云云) 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要求力争用2至3年的时间,全市生猪规模饲养比例达到80%以上,年出栏规模达到350万头以上,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 意见要求,实施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各县(市)区要对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按每头每年100元标准给予补助。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积极争取更多县区列入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范围,调动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性。 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补助80元;将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至800元;将因防疫需要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每头600元提高至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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