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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书卸任,2.8万余元欠款找谁要?
110余张白条害苦两户村民
  • 2011年11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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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7日热线消息 (记者 刘海蒙 张希文 实习生王仕瑞)前任村支书留下一沓买东西打的欠条,前任村支书让找新村委要钱,新村委却并不认可这些欠条,苍山县庄坞镇南营子村的几名村民讨钱无门。
  24日上午,记者来到苍山县庄坞镇南营子村。村民杨玉成开了一家小卖部和一家饭店,在他的小卖部里,他拿出一沓欠条,欠条上名目众多,有丈量宅基用大鸡烟2条50元、开党员会拿大鸡烟3条共计75元,迎接工作区刘主任来及照相用13元,饭菜烟酒、早晚两顿吃饭207元,电灯4组60元等,一共有43张欠条。
  “2004年至2006年间,村委经常到小卖部购买香烟等物品,也常到饭店吃饭,消费后就赊账,由村支书签字。为了方便记账,原来村委的还给我打了一张总欠条,一共欠我18745元钱。”杨玉成说,现在村委已经换届了,老支书让他找村委要钱,而新换届的村委却并不认同这些账目。
  记者又来到村里另一家饭店。店主曹克忠拿出70余张欠条,他告诉记者,2005年到2007年间,村支书到他开的饭店内吃饭,饭后便以“修路”、“计划生育”等用途写下欠条。
  “一共1万多元,这可是我们家一年的辛苦钱。”曹克忠说,现在他也拿着一沓欠条讨钱无门。
  记者就此采访了南营子村村主任曹德棒。他表示,自己今年7月份任职,对于之前村里的各项账目,现任村委明确规定,凡是有村委公章或村委成员集体签字的,都予以认可并偿还,而个人签字所欠账目,因无法查证是否属村委集体支出,都不予承认。
  记者随后来到庄坞镇党委。办公室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些欠条,村民可以根据欠条讨账,谁签字的找谁要,讨要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寻求法律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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