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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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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11月27日讯(记者 侯书楠 通讯员 谭晓 王丽莎) 25日上午,文登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内,山东省倪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主任邱月梅将《前期物业备案证明》等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申请办理新开发楼盘预售许可证。“现在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前期物业备案证明》,交易大厅根本就不受理。”她说。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日益备受关注。1998年房改结束后,职工住房问题被推向市场,原来由单位管理的一些小区由于没有落实物业公司而原管理单位又破产倒闭,从而陷入了无人管理的状态,一些零星插花建设的新建楼盘由于规模小而没有物业公司愿意接管,也处于无人过问的境地。这些状况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小区原有基础设施设备很快老化,楼体破损严重,绿地任意践踏,路面坑洼不平,给业主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如何避免重蹈老小区管理上的“覆辙”,让市民既能“安居”又能“乐业”?自2006年起,文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威海市率先推行前期物业备案制度,确保所有新建项目全部落实物业管理。目前,全市1042万平方米新建项目已全部落实了前期“物业管家”,前期物业管理真正做到了“无缝覆盖”。 谈到该制度,文登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孙加强解释道:“无论小区、楼盘规模大小,只要是新建项目,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前,必须落实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内容和标准,并明确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否则,物业主管部门一律不出具《前期物业备案证明》,产权交易部门一律不予办理预售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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