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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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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郝腾飞) 租上房子、雇上工人就开工生产食品,除了未办理相关证件,所售食品质量不达标,更让市民气愤。 近日,经济开发区经侦大队民警接到市民举报,经济开发区新城办事处一村庄内,有人在无任何牌证的情况下,大量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市民反映说,他们生产场所很简陋,并且超标添加工业盐,这让市民很担忧。”民警介绍说。 侦查人员按照线索查明,自2010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孙某在未办理任何营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新城办事处一村庄租住的房屋内,雇用多名工人,通过添加亚硝酸钠、日落黄、胭脂红等添加剂,生产鸭油、鸡油、鸭脖肉、鸡肉。 “另外他们还购进猪皮,加入亚硝酸钠、日落黄、胭脂红等添加剂进行煮、熏,之后卖到德城区南小市等市场进行销售。”民警告诉记者,经鉴定,其所加工、销售的熏猪皮内亚硝酸钠含量超标3.4倍,鸭脖肉亚硝酸钠含量超标1.7倍,对市民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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