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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销售烟花爆竹需要参加培训考试
  • 2011年11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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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1月28日讯(记者 李凤仪) 安全条件不过关取消经营资格,28日,记者从牡丹区安监局获悉,牡丹区对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点进行集中整顿,全区43户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经营点,共有40户通过审查。 
  据了解,重点审查经营点周边安全距离、店内安全条件、硬件配备、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对通过审查的业户统一组织培训。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统一办理安全资格证。对审查未通过的,允许业户进行改正或重新选点申请,复审未通过的,视为安全条件不合格,一律取消办证资格,不得从事烟花爆竹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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