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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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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8日讯(通讯员 梁佳 李群 记者 赵壁) 在青岛市四方区某车行工作的蒋某因对工资待遇不满与车行产生矛盾,向车行借款也没有成功。满腹牢骚的蒋某用钥匙将车行20余辆展示新车和试驾车划伤。近日,蒋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8个月。 今年3月以来,青岛市四方区某车行接连发现摆在车行展厅展示的新车和试驾车的车漆被人故意用硬物不同程度地划伤损坏,造成了经济损失。经过调取监控录像,该车行发现此事竟是本单位员工蒋某所为。 经查明,今年3月24日早上,蒋某到车行上班路过汽车展厅门口,见四下无人,便掏出钥匙装作走路挥手的样子,一边挥手一边把钥匙头往展示汽车车身划,就这样一连划伤两部汽车。刚开始还做贼心虚感到害怕的蒋某看到没有人发觉后,胆子就逐渐大了起来。之后的几天蒋某故伎重施,将钥匙头贴到新车右侧车体,一边走一边划,划伤四部汽车后佯装无事继续上班。直到4月初,蒋某陆续将公司未挂牌的新车以及其他试驾车共20多辆车划伤。车行觉得不对劲,报警后,通过调查监控发现了内鬼蒋某。 据了解,蒋某在该车行工作了近三年,与公司签署的三年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蒋某觉得自己收入少不满意,提出加薪,没有得到车行同意,因而与车行发生了矛盾。后来蒋某又向车行借钱未果,心里就记恨起来,对公司展示的新车下手,把车漆划伤给公司造成损失报复。经鉴定,蒋某造成的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6918元。蒋某因故意损害财物,被四方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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