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检查,受检查医院普遍存在问题 |
| 23家医院查出整改建议118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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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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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通讯员 王丽丽) 滨州市卫生监督局10月11日至11月25日对全市2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检查于日前结束,接受检查的医疗机构普遍存在各种问题。市卫生监督部门为此提出的整改建议达到1185条。 近日,由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及滨州市人民医院、滨州市疾控中心有关专家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全面结束,这次检查主要是采取现场查看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重点包括依法执业管理、病历、处方管理、医院感染及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防治管理、放射诊疗、特殊药品管理和临床用血管理、急诊科和医疗器械等七大方面的内容。 执法检查组通过此次检查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各种问题:擅自设置未许可科目;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病历、处方书写欠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不标准,存有安全隐患;医院无污水处理系统;传染病门诊日志、疫情登记簿记录不规范;临床实验室未实现集中设置;个别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用品配备不齐,无警示标识;麻醉药品未加锁等。 执法检查组的工作人员表示,医疗机构普遍都会存在一些物品摆放不规范等小的问题,但并不影响正常的诊疗水平。 针对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滨州市卫生监督局以书面形式对被检查医疗机构提出整改建议1185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3份、现场检查笔录28份、现场询问笔录31份,同时要求各医院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一个月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滨州市卫生局、滨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并将对部分医疗机构进行跟踪复核,到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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