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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73万多元
公安部和国税总局联合督办“夏都专案”上网逃犯在枣庄被劝降
  • 2011年11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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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1月28日讯(记者 徐萌 通讯员 冯宪印 孙飞) 27日,枣庄市经侦支队经过大量工作,劝降一名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的“夏都专案”上网逃犯朱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家住浙江省乐清市,2002年底,他到枣庄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工作。
  自2002年底至2003年6月期间,朱某某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从枣庄市某贸易有限公司为南京某工贸有限公司虚开发票6份,税额53577.32元,价税合计368738元;还为南京某某电子有限公司虚开发票2份,税额22397.86元,价税合计154150元;为南京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虚开发票2份,税额30541.89元,价税合计210200元。
  朱某某共先后从枣庄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税额106517.07元,价税合计733088元,并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的7%收取开票费。
  上述发票均已全部抵扣,朱某某到枣庄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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