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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名单公示
两单位两村镇入选“全国文明”
  • 2011年11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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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张萍) 28日,中央文明委对拟表彰的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公示。莒县县城,东港区涛雒镇下元一村被列入全国文明村镇名单。而日照市地方税务局、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从今年4月份起,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愿申报、组织审核、本地公示、文明委审定等程序,向中央文明办推荐了候选名单。中央文明办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部门意见,委托国家统计局作为第三方进行独立测评,以此评选出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据了解,此次山东省共有45个村镇入选全国文明村镇候选名单,59个单位入选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名单。莒县县城,东港区涛雒镇下元一村和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地方税务局(机关)两城镇、两单位,因其卓越的工作成果在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
  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已经成功评选三批。在第一批评选活动中,日照供电公司入选全国文明单位。在第二批评选活动中,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和日照市公路管理局、五莲县国家税务局入选。此次是该活动举办以来,日照市入选全国文明城镇和文明单位最多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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