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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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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1月29日讯(通讯员 裴忠敏 记者 张冬梅) 29日早上8时许,家住滕州某新建小区的李先生刚从家中出来就被一个高空抛下的水泥块砸伤,医生检查后说只是皮外伤。 “只感觉耳朵突然失去了知觉,然后就有血流了出来。”回想起那一幕,李先生仍心有余悸。据李先生介绍,29日清晨他刚走到楼下时就被砸了。李先生朝楼上喊,“别扔了,楼下有人,砸伤人了。”李先生继续往楼上喊话,想寻找肇事者,但是却没有人下来看一下,无奈之下他就报了警。 随后荆河派出所的民警对该单元住户进行走访排查,发现8楼的一户正在装修,经过询问,正在装修的装修女工小张承认了肇事情况。 小张说:“为了图方便我经常从楼上直接把装修垃圾扔下去。以前扔的时候,我总会到阳台上看看楼下有没有人。今天我没往下看,便把水泥块扔下去了,没想到砸伤了人。” 经民警批评后,小张认识到错误,并答应给李先生一定的经济赔偿。民警表示,高空抛物者有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链接 近年来,由于高空抛物造成行人受伤的案件屡见不鲜。为了证实高空坠物的威力,记者找到了滕州市北辛中学物理老师康波做了一个实验。实验假设重量为100克的物品,以0.01秒的速度从10楼落下来,经过康老师的测算,这个物品砸到地面的重量会达到25千克。假使这个物品是从5楼高的地方落下来,产生的重量也会超过1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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