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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成居民户用电价格将上调
发改委公布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电价分三档,第三档提高3毛
  • 2011年1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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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客户在江苏连云港用电营业厅缴纳电费。 新华社发
  本报济南11月30日讯(记者 杨传忠)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指导意见。各个省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调整方案,将通过各省的听证会确定,但要求80%的居民户不多掏电费。
  国家发改委此次推出的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了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
  实行阶梯电价后,发改委要求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每度5分钱,第三档电价要提高3毛钱。和去年10月份的原征求意见稿不同,还增加一个免费档,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度到15度的免费电量。
  至于民众关心的“80%居民户每月用电量”到底是多少度,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每个省将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记者从山东电力集团获悉,目前我省的“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已经接近尾声,这对确定80%的居民户电量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为阶梯电价的实施扫清了障碍。
  据介绍,由于居民用电需要从发电厂一级一级降压,设备投入与线路损耗都十分巨大,目前我省0.5469元每度的居民用电价格,除去三峡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项目后,已经远低于电厂上网成本价。
  “阶梯电价的出台不仅对促进节能减排有好处,更有利于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缓解行业间的交叉补贴问题,减轻工商业企业负担的高电价成本。”我省一位资深电力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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