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困难群众买家电可再享10%优惠 |
| 最高补贴2000元,活动将于2012年1月18日截止 | |
- 2011年12月01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 张璐)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从12月1日起,济南市困难群众可持相关证件,在购买家电时享受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家电“助购补贴”。 据介绍,从12月1日起,济南市保障房住户、城镇低保家庭、特困职工、乡镇敬老院等个人及单位,在苏宁电器济南各门店购买家电时,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享受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同时,享受苏宁电器提供的10%家电助购补贴,每户补贴的上限为2000元。活动将于2012年1月18日截止。 □小贴士 申请“助购补贴”请带好这些凭证 济南市保障房住户需要提供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盖章生效的《济南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或《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 济南市城乡低保居民需要出示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 济南市特困职工需要携带济南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济南市特困职工证》 济南市乡镇敬老院应携带济南市民政局开具的证明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