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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参加年审一辆校车被停运 |
| 交警二大队在辖区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 |
- 201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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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30日讯 (通讯员 曲涛 贤才 记者 鞠平) 近日,烟台市交警二大队在辖区开展了校车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22所小学,62所幼儿园的校车进行了排查,共检查出学校自备校车26辆。其中一辆校车因未及时参加年审被勒令停运。 据介绍,进一步加强校车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二大队近期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加大校车的管理力度。 11月29日,交警二大队根据已经建立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台账信息,组成排查小组来到辖区崇文学校,对学校3辆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一是警校联合,落实车辆安全管理。安排专人逐车、集中进行检查,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信息、数量、所有人、运行时间和路线以及是否符合营运标准等信息收入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二是检查驾驶人资质。对每一辆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进行了严格检查,对驾驶证件、技术情况、驾驶年限等情况都做了详细调查记录,建档备案,并实行“专人专车”制度。 截至目前,大队针对辖区22所小学,62所幼儿园进行了校车排查,共检查处学校自备校车26辆,勒令一辆未及时参加年审的校车停运,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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