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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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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1月30日讯(通讯员 李福伟 记者 马明) 11月30日,滕州市北辛派出所成功处置一起伤人案。一男子好心借钱帮助朋友,可事后朋友不仅不还钱,还将他打成轻伤。目前打人者已被刑事处罚。 今年2月,郑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便向好友赵某借2万元钱,并承诺三个月内归还。 近日,赵某急需用钱,便让郑某将2万元钱归还。当郑某听到赵某要他还钱时,却称自己暂时没钱,并表示20天后再还。20天后,赵某再次要钱,郑某又以同样的理由拒绝还钱。当赵某第三次向郑某要钱时,郑某正好喝了点酒,一口回绝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赵某一听来了气,便数落郑某。郑某恼羞成怒,挥拳打了赵某,致使其鼻子被打出血,前门牙被打掉两颗,后经法医鉴定为人体轻伤。 目前郑某被依法进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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