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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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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陈胜) 12月1日清晨,省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根据现场留下的碎片,警方仅用不到五小时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12月1日5时58分,天桥大队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104国道黄河大桥北马店村前,发生事故有人员受伤。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过勘查,现场仅留有几片银灰色保险杠碎片,女性受害人经急救人员现场确认已死亡,询问周围群众,也没人提供有效线索。 警方随后询问事故后的4名报案人,初步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面包车。天桥交警马上调取通行记录,一组民警带现场遗留的碎片到汽车配件市场落实肇事车辆车型。 9时30分,在通行记录中,一辆长安牌小型客车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民警赶到桑梓店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赶到车主居住地,仅用不到五小时,就将肇事嫌疑人张某及肇事车辆一并带回事故处理中队。经讯问,张某对无证驾驶车辆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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