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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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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孟艳) 11月正值供热期,供热安装、供热收费成为物价部门接到的举报投诉热点,供热价格举报占查处价格举报案件总数的15.2%,问题主要集中在已建住宅供热安装收费价格不统一、收费公示不透明等。 1日,青岛市物价局公布11月物价投诉分析,11月查处价格举报案件59件,反映较为集中的是物业管理收费、供热价格、超载车辆服务收费等。由于11月正值供热收费和供热期,供热安装、供热收费是举报投诉的热点,主要反映已建住宅供热安装收费价格不统一、收费公示不透明,比如同一小区去年安装费每平方米170元,今年涨到190元,不同小区之间每平方米价格也相差20至30元不等。还有居民反映个别供热单位超标准向工业用户收取供热费,极个别热力公司不执行规定的供热计费面积,不按法定的房地产证面积收取供热费用,而按原设计图纸面积计费,特别是阁楼、地下室收费争议较大。还有人反映个别供热企业对供热期间温度不达标的用户退费不及时。 本月查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19起,占查处价格举报的三成以上。主要反映个别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收费。如小区停车收费、进门卡费、公共照明费等。再就是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小区由物业公司代收的水费电费价外加价,商住楼、网点户反映尤为突出,有的甚至把物业自身用水、用电也均摊给业主负担。还有一些新建住宅个别物业不签订协议向业主强制收取装修保证金,超标准收取垃圾清运费,自立项目收取装修管理费。 据物价部门分析,产生投诉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物业公司会利用与业主签订协议、钥匙发放等时机,强制业主缴纳不合法的费用。另外由于政府规定的垃圾清运费标准偏低,垃圾清运费用提高等因素,诱发部分物业公司超标准收取垃圾清运费,再就是部分物业小区代收的水电费,由于“跑冒滴漏”的影响,导致部分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费价格突破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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