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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能繁母猪补贴每头将发放100元
  • 2011年12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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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4日讯(通讯员 左毅 谭兴智 记者 李娜) 记者从开发区农海局获悉,近期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将发放到养殖场(户)银行账户,补贴标准为每头100元。
  按照国家规定,此次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是指生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补贴标准为每头100元,由省和区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财政补助20%,区财政承担80%。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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