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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新意见出台
免减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
  • 2011年12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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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4日讯(记者 凌文秀 通讯员 陈广超) 根据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将按规定免减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作业车辆通行费等。
  根据新确定的目标,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发展到13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500万千瓦左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重点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超过70%。市财政每年拿出不少于100万元支持新型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同时,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金融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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