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1年12月05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王金强) 11月25日,全国爱卫会对2009—2011年度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城市(区)进行了暗访调研、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德州市名列其中。 记者了解到,2009年,德州市对岔河边的第一垃圾场进行了标准化封厂,对第二垃圾场进行了改造,对第四垃圾场内的垃圾进行了迁移,结束了长期以来“垃圾围城”的历史。 据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创卫”办综合部部长王鲁原介绍,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之高之严,在国家各类城市荣誉评选中首屈一指,共有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等10个大项、65个小项、1000多个考核点。三年来,德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市区居民对城市卫生状况的满意率等十大基本指标和条件已经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11月25日,全国爱卫会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先后对2009-2011年度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城市(区)进行了暗访调研、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德州市名列其中。据介绍,德州市等35个城市(区)通过多年的创建,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