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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应“普”到心坎里
  • 2011年12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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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晓闻
  今年12月4日是第11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1月下半月至12月上半月也成为岛城的普法教育集中宣传月,各单位都开始了各式各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如今,普法宣传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已十分常见,但诸如此类的宣传活动大都停留在表面上,深入基层、深入民心的似乎并不多。日前,笔者有幸参加了一家企业举办的送法进工地活动,该企业专程请来律师和普法办工作人员,走进工地用“大白话”向带着安全帽的工人们讲解如何维权、如何讨薪等问题(本报12月5日C04版报道)。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这种活动是否有作秀之嫌,首先,活动本身就令人感到温暖。一个大型国有企业,在内部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并不新鲜,难得的是,企业把普法宣传覆盖到了每一位基层员工身上。事后,不少年近半百的农民工兄弟都说,这是他们生平第一堂法律课。
  农民工讨薪事件屡屡发生,爬电线杆、爬高塔以生命相胁的农民工越来越多,而后果往往不那么如意,有的工人还因此落得个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被拘留。这些学历不高、阅历不多的农民工兄弟,本身就属于弱势群体,是应该受到社会保护的。而恰恰就是这群人,经常被大家忽略,不管企业举办何种培训、宣传活动,他们往往都不是受益者。反观那些有机会读书看报的管理层,倒是常常接受各种培训、学习,这样的普法宣传形式,恐怕是真有作秀之嫌。
  法律从来就不是高高在上的,它是保护普通百姓的一件有力武器。既然如此,普法教育就应深入基层,为最基层的百姓服务。普法,就应该落到实处,“普”到这个社会每一位需要法律保护的百姓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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