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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烟草两部门联手出击
逮住涉烟违法案件最少按标值20%罚
  • 2011年12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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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4日讯 (记者 白雪岩 通讯员 刘奇) 日前,枣庄市工商局与市烟草专卖局共同制定《枣庄市联合打击涉烟非法经营行为协作办法(试行)》,两部门联合执法,加大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确保全市烟草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有序。
  据枣庄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卷烟的行为,向烟草部门反馈涉烟经营商户的营业执照变更、吊销、注销信息。
  烟草部门主要负责依法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的行为进行检查,向工商部门提供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的案件线索。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两部门对掌握的非法经营卷烟线索,查处的有关涉烟非法经营案件、涉案人员等情况进行互通有无。
  工商部门查处的涉烟违法案件,要按照《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罚,罚款数额原则上不得低于违法经营烟草制品标值的20%。烟草部门查获的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烟草制品、违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等案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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