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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内吸烟11人被拘留
  • 2011年12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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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5日讯(记者 刘来 通讯员 王冉冉) 面对网吧内显要位置张贴的禁止吸烟标识,依然在上网时抽烟。近日,新泰市李某等11人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近日,新泰市消防大队联合派出所对辖区网吧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员在对新泰市快乐网吧、深蓝网吧检查时发现,李某、杨某等11人在明知网吧内禁止吸烟的情况下公然吸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依据《消防法》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分别给予李某、杨某等11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而在宁阳,宁阳县消防大队在检查中发现,位于宁阳县北关社区新街路上的一家商务酒店正在装修改造,酒店内墙体均采用木板进行分割,同时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为保证装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营业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当场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逐一指出,并对该酒店进行了临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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