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超有了微型摄录机监督、帮助执法取证
  • 2011年12月06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济宁12月5日讯(记者 李蕊) 胸口别着一元硬币大小的摄像头,口袋里装着手机大小的摄像机。日前,邹城市交通稽查大队为一线流动治超人员配发了18部配台式摄录机。新装备小巧的机身、隐蔽的拍摄模式不仅可帮助执法人员日常取证,还可以起到监督执法者行为的作用。
  “请将您的车停靠路边接受检查。”4日记者在邹城市太平路上看到,一位佩戴新配发摄录机的执法人员正在规范地进行检查。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及周围的场景都被清晰地记录在了摄录机内。“这个摄录机可连续工作8小时,执法人员不能进行人为删除操作。”邹城市交通稽查大队黄队长手拿佩戴式摄录机表示,其防水、防震、体积小巧。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干扰执法、暴力抗法的现象。”邹城治超办王兴华主任告诉记者,在执法过程中,该装备不仅能够起到现场取证的作用,还可以监督执法人员的言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