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岁老汉为讨回4800元欠款—— |
| 三次将堂弟和侄子告上法庭 |
| |
- 2011年12月06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栾永强 记者 李大鹏) 家住牟平区观水镇某村的王大爷今年78岁,年轻时靠打工和种地,省吃俭用存了部分养老钱。2005年,因为做生意,王大爷的堂弟王某、侄子王某某(王某之子)分别向王大爷借了800元、4000元钱,双方约定了利息,王某和王某某还打了借条。多年来,王大爷一直没要这钱,直到2011年8月份才开始想起要这笔钱。 虽然有借条,但王氏父子拒不偿还。王大爷多次找村里、镇里反映,但均调解无果。今年年初,王大爷把王氏父子起诉到牟平区人民法院观水法庭,但该法庭因诉状表述不清不予立案。随后,王大爷请人重新写了诉状,这次仍没有立案,原因是诉讼费不足。于是,王大爷来到了牟平区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徐律师承办此案。徐律师了解到,王大爷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子女,自己一个人住在一间简陋破旧的石棉瓦房内,而这间石棉瓦房是王某盖的。王大爷平常用的生活物品基本上由王某提供,生病了也多由王某之妻照顾。从村民口中得知,王大爷脾气较倔,之所以提起欠钱的事,主要是跟侄子王某某发生了小摩擦,其实王氏父子并不是还不起几千元钱,不还的理由是双方曾约定由王某某为王大爷养老送终,这么多年来王氏父子也确实照顾了王大爷。 鉴于双方态度强硬,承办律师只好为王大爷写了诉状,并通过与牟平区人民法院观水法庭沟通,使该法庭减免了王大爷的诉讼费。开庭那天,考虑到王大爷与王某是堂兄弟,与王某某是叔侄关系,此案最好调解结案。在法官和承办律师的努力下,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王氏父子终于同意还钱,并当庭支付。 钱还给了王大爷,但王氏父子并没有记仇,“以后我们还伺候他。”听了这话,认死理的王大爷笑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