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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理由是可以践踏社会秩序的
  • 2011年12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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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敏飞

  厦门国泰妇产医院因存在外科医生冒充妇科医生做手术、执业许可证过期未补办仍继续营业等违法行为,被厦门市卫生局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厦门市政府在行政复议后表示,因考虑到社会维稳,有200多名员工要就业和国泰的经济损失,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据12月5日《中国青年报》)
  厦门国泰妇产医院,有如“打不死的小强”,国内那么多知名媒体报道了,执法监督员郑幼卿这么较真地打击了,看过新闻的网友与读者都那么愤怒了……这家医院依旧能“起死回生”,依旧能“东山再起”。风波过后,一切照旧,即便记者去医院查看,也看不到任何“吊证风波”留下的痕迹,医院还是那么井井有条,照常营业。
  官方解释说是“就业需要”。如你所知,所谓的“就业需要”,不过是一个“临时工”而已。的确,让医院自我改正、从善如流,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但问题是,国泰医院不同于其他,它早已不是第一次违法了,而且也早就给过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了,但它就是屡教不改。这样的医院,你说除了吊证,还有什么举措更顺应民意?之所以不能吊证,其真正的原因,恐怕还是后台硬。
  更何况,即便退一步说,真的是“就业需要”,那就可以不吊证么?须知,医院是救死扶伤之地,假如为了保住就业人员的饭碗而让违法医院继续存在,那么医院救不了人是小事,但如果耽搁了救人的最佳时机,那便是为祸不浅了。这家医院现实的写照,也印证了猜测,的确有血淋淋的现实告诉我们,这家医院留着,为周边百姓的健康与安全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不按规矩办事,类似医院绝不会唯有国泰这个“孤例”,那危害的必然是公共安全。
  如果说,“就业需要”是一种经济,那公共安全显然是更大的一种经济。当一家医院的生存,不是遵从必要的秩序,而是为了“就业需要”,抑或是其他什么理由,这样枉顾秩序的让步,其危害性比一家违法医院的危害更大。一家违法医院,最多为祸一方;而一旦人为不遵从秩序,视规则如无物,必将带来更大的公共危害,而每一个人都会是不遵从秩序的潜在受害者。
  国泰医院整改态度好也罢,民营医院总是有畸形发展也罢,抑或是“就业需要”,都不是践踏社会秩序的理由。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屡教不改的国泰医院而言,我们的围观与关注,不仅仅是为了对违反秩序的行为说“不”,更是为了更好地呵护彼此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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