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一系列涉民间借贷司法建议 |
| 坚决打击公务员高利放贷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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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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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为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6日向各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对案件受理、借贷利息、司法措施等问题做出要求。 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各级人民法院要及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预案工作,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最高法院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对于涉及众多出借人或者借款人的案件、可能引发工人讨薪等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以及判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等,要先行调解,重点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 上述负责人称,为了积极应对当前民间借贷有关问题,最高法院向有关国家机关和主管部门发出了一系列司法建议,其中包括: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坚决打击公务员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高利放贷或担保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政策、法律从严惩处等建议;规范和有条件放开企业间借贷活动,建议尽快制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条件承认企业间借贷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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