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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链接“两节”前排查欠薪情况
工资必须给农民工本人
  • 2011年12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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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6日讯(见习记者 宋立山) 两节来临之前,济南市建委将集中排查农民工工资拖欠,并要求工资必须发给农民工本人。
  济南市建委副主任王国富表示,即日起,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针对当前存在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矛盾纠纷和隐患,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活动。对发现的重大拖欠隐患和拖欠案件,将重点监控,严肃处理发生拖欠的相关责任主体。
  王国富还强调说,建筑领域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保存工资发放签收记录,严禁将工资交给“包工头”、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放。
  王国富表示,因工程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代领农民工工资后逃匿的,由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按相应责任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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