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1年12月07日
作者:
-
【PDF版】
|
|
|
|
|
□王琳 我们在感动志愿者精神的同时,是否意识到,志愿行动不仅是一种“激情”,更是一种“信念”。因为有了信念,志愿行为在激情退却之后仍能坚持得持久。
近日,齐鲁晚报报道了潍坊市范围内注册志愿者已经超过14万人。14万,一个多么让人欣慰的数字,我们知道这个社会上愿意为他人提供无偿服务和帮助的人越来越多,象征着社会的进步,折射的是每一位志愿者内心深处向善的光芒。 志愿者,听起来是一个多么光鲜而富有朝气的称呼,但是真正融入这个集体,才能体会其中的琐碎和辛苦。 在报道中提到的,部分志愿者反映,有的志愿者组织管理松散,活动组织少,人员流动性大,虽有一两千人的成员,但是经常参与活动的也就一二百人。还有不少志愿者希望能出台一部有关志愿者服务的法律法规,对志愿者服务进行规范,从法律层面保障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记得曾经有学者提出,随着生活快节奏发展,社会越来越发展成“陌生人社会”,因此志愿者更显得尤为珍贵。想象一下,对于那些受灾或是无助的人,来自陌生的志愿者的——哪怕是一句嘘寒问暖的话都是莫大的慰藉和鼓舞,这一刻施援与受援双方都抛弃了“陌生人社会”狭隘的私人关系,带给彼此更多温暖。但是,现实情况下,确实存在许多“激情”志愿者,激情过后便很难再有坚持的勇气,或是只在节日期间才想起需要有志愿行为,就像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一个地方的老人院一天之内被各路志愿者来回服务了四次,老人都折腾得有点受不了,如此一来志愿行为的意义便打起了折扣。 从我们身边一些志愿者的志愿行动来看,这些行为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力所能及的,关键就是我们愿不愿意像他们那样,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我们在感动他人义举的同时,是否想过其实自己也可以是他们中的一员,是否意识到,志愿行动不仅是一种“激情”,更是一种“信念”。因为有了信念,所以在激情退却之后仍能坚持得持久。 其实作为一名真正的志愿者,是否登记在册、能否被认可都不应该是注意力的焦点所在,重要的是为了理想而活,为了社会上这股“热乎劲”而努力,持之以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