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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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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警正在处理被查处的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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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6日热线消息(记者 宋昊阳 通讯员 白芸)5日,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下营镇巡察时,发现一辆普通客车上坐的全是上学的中学生,19座的车竟然挤进去了24名学生,而且驾驶员的证件也与车不符。最终,民警依法给予了驾驶员罚款3000元、扣24分的处罚。 近期,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校车安全进行了集中整治。12月5日早晨7时左右,东冢中队民警在下小路对校车巡查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中型普通客车载满了学生。民警立即将其拦住,经核查了解,当日一早,客车驾驶人魏某从下营镇二甲村、火道村等几个村庄拉了24名学生,准备送到下营学校,而该车超员30%。 6日,记者从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了解到,民警在查处该车时,发现该客车尽管超员,但是并没有增加临时座位,而是让几名学生共坐为数不多的座位,有的两个人一个座,有的三个人两个座,车上的学生大多数没有系安全带。 据了解,该客车被当做校车运送学生,已经至少有半年左右了,之所以被学校当做校车用,是因为该学校校车数量不够,因此该校与当地汽车站达成了协议,每周一和每周五,汽车站派出一辆客车为该校接送住校学生。昌邑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从该校到接送学生最远的火道村的距离在8公里左右。 此外,民警向记者介绍,驾驶员魏某所持的C1E证,与准驾车型不相符,按照法律规定,大型客车驾驶员必须持有A1驾驶证。也就是说,魏某所持的证件,并不是驾驶大型客车的允许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魏某同时违反了车辆超员和驾驶证件不符的相关规定,因此民警共给予驾驶员罚款3000元、扣24分的处罚,该驾驶员需重新到潍坊相关部门培训学习才能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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