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方因证据不足未上诉,法院判决生效 |
| “老人摔倒案”风波终平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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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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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张焜)原告方由于证据不足,并未提起上诉。6日,记者了解到,上诉期已过,市民李女士收到的法院判决书已经正式生效(本报9月21日B03版、11月10日C24版报道),这起“扶老人”案从法律层面上讲,风波终于告一段落。 6日,记者从奎文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法院民一庭审判人员并没有收到原告方上诉的消息,由于上诉期限已过,该案的判决已经正式生效,对于老人的摔倒,市民李女士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这起“扶老人”案,奎文区人民法院也是首次受理,但是对此案做出判决,并不算困难。李女士的代理律师,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说,整个案件的证据对李女士十分有利,尤其是原告方在事发时专门写下不申请两车接触鉴定的字条。法院以有效合法的证据作出判决,并不困难。 早在接到判决书时,李女士的家人就告诉记者,纠纷开始时,一家人的生活曾一度变得混乱,李女士及其孩子都受到了影响。这起诉讼终于结束,一家人的生活可以逐步恢复平静。 对于未提起上诉之事,原告方的家人告诉记者,其实他们想上诉,但苦于没有证据,在咨询律师后决定不再起诉,但这并不是承认李女士没有撞倒老人。只是这件事也纠缠他们很久了,想着就此作罢,不再为此烦恼。 老人的家人说,他们当时也不在现场,确实不知道当时的事情经过究竟是什么,但通过老人和邻居们的说法及自己的判断,作为子女,他们只能做出这种判断,打官司也同样是为了争一口气,不是为了那一点赔偿款。 据介绍,老人及其丈夫一直与儿子一起居住,目前已经恢复了行走,但仍有些不便。 不要再给这事扣帽子 判决生效,纠纷应该终了。希望人们在看过这一场“生活剧”后,就此散场,不要再非论个谁对谁错。因为,这件事也许根本就无法得知对错。 被告上法院的市民李女士是一位普通工人,我们似乎没有理由去怀疑她的话,但我们似乎也不能因此质疑原告宋老太太一家人的说法。因为当时的事情经过究竟是什么样子,谁都不知道。很多事情,并不是非此即彼的。 作为李女士,如果她知道自己撞了人,面对数额并不太大的赔偿金,她没有必要折腾到如今这个地步,还要对外声张,成为一个焦点。而作为宋老太太的家人,也没有必要为了这笔小数目成为网络上的“众矢之的”——这件或许宋老太太也没有撒谎的案子,在网络舆论中,似乎被一边倒地认定为宋老太太有诬陷的嫌疑。 宋老太太的家人曾说,试问哪一个家庭,如果老人摔伤了,会不追查到底?至今,他们还保留着自己的看法,但他们也知道,自己没有证据就不能够再“不讲理”地上诉。 这仅仅是一场小纠纷,而导致这场小纠纷产生的事故经过,连专业的交警部门也无法确定事故的责任认定,何况是普通市民。因此,我们需要平和地去看待这次纠纷。 以后,路遇老人摔倒还得去扶,那些偶尔发生的理不清的事情,总会被解决,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只要多一点宽容与谅解。 本报记者 张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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