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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咋发,职工将有话语权
目前已有6成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 2011年12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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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6日讯(记者 刘铭) 工资怎么定,今后可不再是老板说了算。6日,记者从聊城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暨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上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职工将在工资制度等方面有话语权。
  据了解,工资集体协商是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目前,在聊城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职工工资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工资决定机制缺少职工的话语权,工资支付机制缺少保障和制约,工资水平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为此,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规定职工代表与企业定期就工资制度、形式、水平、支付及调整办法等进行协商,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调整,与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整变化相适应。同时,加强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企业工资分配、支付和工资集体协商履行情况等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渠道定期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王改真说,到今年年底将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65%,2012年底建制率达到70%,2013年建制率达到80%。截至11月底,全市已有5579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为65.75%,提前完成今年的建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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